竟然還有這種事?


我每年都會去香港吃東西吃東西!!今天旅行社竟然告訴我,我的快簽不能過,


而且沒原因,我附上之前去過的存根證明我是台灣的好國民也沒用,


Tina大姊竟然悠悠的說是不是我去年去跟人家吵架還是弄壞人家東西列入黑名單!


我還長的太醜不能去勒!


怕我去賣淫嗎?我又不是去澳門,更何況說臉蛋沒臉蛋,說身材沒身材!!


昏倒!!!再想想別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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